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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例污染土壤违法的诉讼案警示天下
污染土壤是违法的。自2019年1月1日《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全国多地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关于土壤生态环境污染诉讼案件(案例附后),显示了法律的威慑力。一方面,我们看到了土壤保护和治理的希望;另一方面,又不禁感慨土壤污染治理任重道远。土壤污染的防治比大气污染、水污染更为复杂、严峻、长久,一污染就是“天长地久”。腐植酸是土壤的物质基础,是土壤的“生命核”,治土离不开它。40多年来,一代代腐植酸人在保护土壤的道路上拼搏、奉献,成为土壤生态环境的忠实守卫者。高天厚土护家园,珍惜资源副子孙。希望大家珍惜我们脚下的每一寸土地。
1. 浙江湖州发布全省首例“土壤生态修复令”。
2019年5月5日下午,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污染环境案件,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等3人相应刑罚。在宣判同时,还当庭发出了全省首例“土壤生态修复令”。
2.湖北宜昌伍家岗区检察院土壤污染公益诉讼案。
2019年4月29日《三峡晚报》第08版“大社会”专栏刊发了题为《废品站老板污染环境 检方公益诉讼 污染土壤全面修复》的专题报道,介绍了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污染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杨某某经营一家废品收购站,在没有办理经营许可证、无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对收购的塑料废品粉碎加工成塑料颗粒后出售,对周边土壤存在污染。由于杨某某认罪悔罪,积极参与治理被污染的土壤,判决时采纳了量刑建议予以轻判: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人民币2000元,追缴被告人杨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2060元,上缴国库。
3.浙江绍兴首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9年4月29日,浙江绍兴新昌县首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新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顾某某等十人违反国家规定,倾倒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经浙江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已对垃圾倾倒点地下方土壤及地下水生态环境、周边地表水生态环境受到损害,生态环境损害价值259.137456万元。依据相关法律,张某甲、张某乙、顾某某等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及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4.广州海珠首例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9年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了广州海珠区首例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结果。该案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提起,是海珠区首例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经过庭审,法院支持了海珠区检察院的诉讼请求,依法判处被告人唐某、杨某、黄某三人犯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同时判令三被告共计赔偿177万余元,并在广东省省级以上电视台或者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发表经法院认可的道歉声明。唐某、杨某、黄某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5.河南省郑州市检察院第一起土壤污染公益诉讼案。
2019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了河南郑州市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提起的刘某土壤污染公益诉讼案,这是河南省第一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经鉴定,涉案土地被污染的土壤恢复至基线水平需要修复费用119.35万元。刘某因这一违法犯罪行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涉案土地土壤仍处于污染状态。郑州市检察院遂向郑州市中级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6.上海法院受理首起由检察机关单独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9年1月31日下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诉被告上海某化工有限公司、被告钱某某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上海某化工有限公司和钱某某赔偿因非法填埋含有化工残渣的工业废铁桶所产生的实际损失费用304.7355万元、土壤修复费172万元、以及其他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计7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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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省首例!安吉发出“土壤生态修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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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方公益诉讼 污染土壤全面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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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昌首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https://www.toutiao.com/i6685597134701462020/
4.公益诉讼进行时|广东广州海珠区:首例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http://www.spp.gov.cn/spp/zdgz/201902/t20190217_408189.shtml
5.公益诉讼进行时|河南郑州:起诉一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http://www.spp.gov.cn/spp/zdgz/201902/t20190215_408053.shtml
6.上海宣判一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https://www.12315wq.com/html/wq/2019/hjwr_0131/74197.html
(中腐协秘书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