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项国内外绿色金融新政
时间:2022-07-18 作者: 来源:
6月2日,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强调银行保险机构应当调整完善信贷政策和投资政策,积极支持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建设,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减污、降碳、增绿、防灾,实施清洁生产,促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落实碳排放、碳强度政策要求,防止“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6月22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若干规定》:第一,上海将统筹建立绿色项目库,夯实制度基础,完善管理体制;第二,上海将构建全方位的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票据、绿色债券、绿色投资、绿色基金等;第三,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披露的制度建设,规定企业重大环境信息提供义务,发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等情况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资金融出方;第四,《若干规定》基于绿色金融发展初期对政策激励支持的需求,多角度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7月4日,欧洲中央银行宣布采取更多措施,将气候变化因素纳入欧元货币政策框架,以减少气候变化相关的金融风险,支持经济绿色转型。具体内容包括:增持对保护环境有益的企业债券,限制碳排放量高的企业融资和发债,要求企业和银行在申请和发放贷款时承诺遵守欧盟环保法规,在银行风险控制中加大环保因素的权重。欧洲议会近日投票对碳市场改革的法律草案表示支持,呼吁对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进行相应改革,并更快更广泛地实施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根据碳边境调节机制,欧盟将对从碳排放限制相对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口的水泥、铝、化肥、钢铁等产品征税。这一机制将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并行,并对其具体条款形成补充或替代。6月15日,格拉斯哥净零排放金融联盟(GFANZ)在官网发布消息称其制定了一个框架草案,以促进金融机构的净零行动,并明确具体工作步骤和整体业务战略的变化。第一,为开发和推广净零排放技术或服务提供资金,以取代高排放源;第二,增加对业务发展与1.5摄氏度限温目标相一致的公司的支持;第三,使碳排放高或低的实体经济公司的各个业务部门活动与1.5摄氏度限温目标相一致;第四,加速高排放资产的淘汰。GFANZ在报告中还提到了未来的工作方向,例如碳信用问题、数据挑战和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
(中腐协秘书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