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金杯

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文件

 

 

中腐协2006〕23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乌金杯”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2005年首届全国“乌金杯”评选活动成功举办以来,在全行业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产生了巨大影响。被评选出的4个“最佳企业奖”、5个“优秀企业奖”和6个“优秀经理人(厂长)奖”获奖者,均在行业内和岗位上发挥了积极带头作用。为了继续开展两年一届的“乌金杯”评选活动,我会决定明年如期举办第二届全国“乌金杯”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乌金杯”是全国腐植酸行业中最高荣誉的象征,必须保持它的权威性。

“乌金杯”评选活动,是塑造我国腐植酸行业中先进企事业和优秀个人的品牌工程。

“乌金杯”评选活动,由评审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公信、绩效的原则进行。

“乌金杯”评选活动,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评选结果,以本届评选为准,可连选连授。

“乌金杯”获奖者,将是本行业中最具影响力的单位或个人。

“乌金杯”仍以首届形体为准,为全国特有。编号方式不变。本届定制8座,由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监制,具有永久保存和收藏价值。

二、评选范围

凡在中国境内从事腐植酸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

三、奖项设置

本次“乌金杯”评选活动,设立“最佳科技贡献奖”、“最佳企业奖”、“优秀企业奖”、“优秀经理人(厂长)奖”等4个奖项。

1、最佳科技贡献奖:本奖项只设3个,代表在全国腐植酸行业中做出科技创新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并授予具有最高荣誉象征的“乌金杯”。

2、最佳企业奖:本奖项只设5个,代表在全国腐植酸行业中的标竿企业,并授予具有最高荣誉象征的“乌金杯”。入选单位应是全国腐植酸行业中不同类型的企业,每一类型只评选1个。

3、优秀企业奖:本奖项设立10个,代表在全国腐植酸行业中做出优秀成绩的企业。

4、优秀经理人(厂长)奖:本奖项设立15名,代表在全国腐植酸行业中做出优秀成绩的经理人(厂长)。

四、评选条件

1、凡是申报评选“最佳科技贡献奖”的科技工作者,按照如下条件评选:(1) 本人研制或开发的科技成果,在全行业中具有领先水平;(2) 该项成果获得国家级奖项者;(3) 该项科技成果,可被转化形成产业者;(4) 该项成果,如当年转化当年创收100万元以上者。以上条件,可视该项成果转化程度来评审。

2、凡是申报评选“乌金杯”的企业,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 从事腐植酸工业生产5年以上,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2) 2006年底年产值在1000万元、利税在100万元以上(此条以原料企业为基限,其他类型同比确定);(3) 年产值、利税增长率在10%以上;(4) 在行业中享有良好声誉,企业法人无社会污迹者;(5) 科研人员占企业总人数的10%以上,科研经费占销售收入的20%以上;(6) 企业开发生产的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

3、在上述“2”之6条中,“最佳企业奖”必须全部具备;“优秀企业奖”必须具备前4条;“优秀经理人(厂长)奖”参照6条中依个人做出的业绩而定。

五、授杯仪式

本活动授杯仪式,拟定于2007年在“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成立二十周年暨全国腐植酸综合开发利用五十年成果展示庆典活动”上举行。

凡被授予“乌金杯”评选活动各奖项的单位和个人,将在《中国腐植酸产业五十年成果发展宝典》专栏中介绍。

凡被授予“乌金杯”评选活动各奖项的单位和个人,将在《腐植酸》杂志、“中国腐植酸网”,以及国内外相关媒体上发布消息或者进行报道

凡被授予“最佳企业奖”的单位,在两年内可优先申请“HA”商标认证,并可在企业宣传资料中标示。

六、报名时间

2006年12月25日至2007年6月25日止。

请各企事业单位,按照《第二届全国“乌金杯”评选活动申报表》(1)、(2)、(3)的格式要求认真填写(见附表),务必于2007年6月25日前将申报表报至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乌金杯”评审委员会。

邮寄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1号,邮编:100011。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二届全国“乌金杯”评选活动申报表》(1)、(2)、(3)

 

○○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开展  第二届  全国“乌金杯”评选活动  通知                                                        

  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秘书处     ○○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