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金采风
中腐协(2005)11号
关于在全国腐植酸行业开展首届“乌金杯”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今年,是我国“十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衔接“十一五”规划的关键年。为了在全国腐植酸行业中树立标杆企业和先进个人,以引领全行业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不断取得进步。对此,经我会研究决定,在全国腐植酸行业中,开展首届“乌金杯”评选活动。现就此项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乌金”是腐植酸的代称。早在李时珍《本草纲目》中就已使用。设立“乌金杯”,是为塑造我国腐植酸行业中的先进企业和个人而确定的一项品牌工程,并把它作为全国腐植酸行业中最高荣誉的象征,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评选结果,以本届评选为准。
评选活动由评审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公信、绩效的原则进行。
授予“乌金杯”者,属于本行业各领域中最具影响力的单位或个人。
“乌金杯”将由高质材料定制并编号,本届只定制5个,由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监制,具有永久保存和收藏的价值,为全国特有。
二、评选范围
凡是在中国境内,从事腐植酸产品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只限于全国腐植酸行业中具有生产性质的企业或个人。
三、奖项设置
本次“乌金杯”评选活动,只设立“最佳企业奖”、“优秀企业奖”、“优秀经理人(厂长)奖”等三个奖项。
1、最佳企业奖:本奖项只设5个,它是在全国腐植酸行业中的标杆企业代表,并授予代表“乌金杯”最高荣誉象征的“乌金杯”。入选单位应是全国腐植酸行业中不同类型的企业,每一类型只评选1个。
2、优秀企业奖:本奖项设立10个,它是在全国腐植酸行业中做出优秀成绩的企业代表。
3、优秀经理人(厂长)奖:本奖项设立15名,它是在全国腐植酸行业中做出优秀成绩的经理人(厂长)代表。
四、评选条件
凡是申报评选“乌金杯”的企业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从事腐植酸工业生产5年以上,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2)2004年底年产值在1000万元、利税在100万元以上(此条以原料企业为基限,其它类型同比确定);(3)年产值、利税增长率在10%以上;(4)科研人员占企业总人数10%以上,科研经费占销售收入20%以上;(5)企业开发生产的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6)在行业中享有良好声誉,企业法人无社会污迹者。
在以上6条中,“最佳企业奖”必须全部具备;“优秀企业奖”必须具备其中1、2、3、6条;“优秀经理人(厂长)奖”参照6条中依个人做出的业绩而定。
五、授杯仪式
本活动授杯仪式,拟定于2005年底前在全国腐植酸行业大会上举行。
凡授予“乌金杯”各奖项的单位和个人,将在《腐植酸》杂志、“中国腐植酸网”站,以及国内外相关媒体上发布消息。
凡授予“乌金杯”中“最佳企业奖”的单位,在两年内可优先申请“HA”商标专有权认证,并可在企业宣传资料中标示。
六、评选时间
自2005年10月8日至2005年11月25日止。请各企事业单位,按照《首届“乌金杯”评选活动申报表》(1)、(2)的格式要求认真填写(见附表),务必于2005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表报至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乌金杯”评审委员会。邮寄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1号,邮编:100011。
特此通知
附:《首届“乌金杯”评选活动申报表》(1)、(2)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开展 乌金杯 评选 活动 通知
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秘书处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