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员管理,增强广大会员的自豪感和责任感,方便会员执业及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根据《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实际,特制定《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会员牌(证)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会员牌(证)颁发范围:凡按《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章程》规定批准入会者均为发放对象。
第二条 会员牌(证)是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腐协”)团体会员的有效证件。会员牌(证)由“中腐协”统一印制、统一管理。
第三条 会员牌(证)上加盖“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本会印章和钢印方为有效。
第四条 会员牌(证)实行统一编号,号码设7位数字,所有编号都是唯一编号,通过“中国腐植酸网”均可查询。前4位代表颁发牌(证)年份;后3位为数字编号。
第五条 本届会员牌(证)有效期为5年。
第六条 未缴纳会费达2年者,会员部将在第2年年底前以公函方式提醒缴纳会费,如截止当年12月31日仍未缴纳者,将根据《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章程》规定取消会员资格,会员牌(证)同时作废,该会员单位应自觉将会员证缴回“中腐协”。同时,跟该会员单位有关的会员牌(证)号等信息将在“中国腐植酸网”上声明作废,并向全行业公示。
第七条 单位会员代表是该单位的法人代表,因工作变动等需要更换法人代表时,应延用原编号办理新法人代表的会员证,原法人代表的会员证同时作废。
第八条 会员牌(证)遗失者,应及时向“中腐协”提出补发会员牌(证)的申请,经“中腐协”核查后,申请单位应缴纳制作费以补发新的会员牌(证)。
第九条 会员退会后,向“中腐协”缴回会员牌(证),会员牌(证)即时作废。
第十条 会员牌的要素包括:协会LOGO图、编号、有效期限、监制单位等。
第十一条 会员证的要素包括:协会LOGO图、编号、会员名称、法人名称、单位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会员部。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颁发的会员牌(证)同时作废。
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