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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高耗能企业将被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时间:2012-03-01   作者:张勇(中腐协信息网络部)   来源:

    2月29日,胡锦涛主席签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五十四号令,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促进法”中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虽未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此外,“促进法”第十八条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将设立倒逼机制促使企业从“要我做”到“我要做”,项目竣工后,要对环境影响评价中的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采用进行验收,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项目要求其限期按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进行整改。

    纵观全球来看,发达国家二氧化碳排放的三分之二在建筑交通等消费领域,而我国70%排放在工农业生产领域,对我国来说在相关产品的生产过程中的节能减排至关重要。腐植酸受大势所趋并作为农业友好伴侣、绿色精细化工一类被广泛应用于工农业领域内,行业前景光明、市场空间广阔,在此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号召全行业企业应当认真组织学习“促进法”并切实履行。

(责任编辑:张勇)